根据气象预测,11月14日至17日唐山市风力小,趋于静稳且存在风场辐合,低气压、高湿度、强逆温,扩散条件极差。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,在严格落实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的基础上,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,自14日15时(解除时间与Ⅱ级预警同步解除)采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:
1、钢铁行业。允许生产的烧结机压30%风门。企业自备电厂发挥最大效益,减少煤气放散,脱硫脱硝最优化运行。
2、水泥行业。B级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20%;C级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40%;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、污泥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按照最低负荷进行生产。非引领性水泥粉磨站、矿渣粉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3、电力企业按照省、市相关深度减排要求,燃煤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不得高于颗粒物5毫克/立方米、二氧化硫25毫克/立方米、氮氧化物30毫克/立方米。
4、独立热轧行业企业全部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5、独立石灰行业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6、铸造行业B级企业熔炼工序限产30%;C级企业熔炼工序停产;D级企业停产,停止运输。
7、砖瓦窑行业B级企业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,进窑车量减少比例不低于40%,破碎、成型等排放颗粒物工序停产;C级企业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;D级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8、耐火材料行业B级企业焙烧工序停产保窑比例不得小于30%;C级企业焙烧工序停产保窑比例不得小于50%;D级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9、非以天然气、煤气或电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停产。
本次污染预计三天,企业务必落实到位,属地政府督导企业加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根据气象预测,11月14日至17日唐山市风力小,趋于静稳且存在风场辐合,低气压、高湿度、强逆温,扩散条件极差。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,在严格落实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(详见《明日起唐山钢企停限产加码!》)的基础上,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,自14日15时(解除时间与Ⅱ级预警同步解除)采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:
1、钢铁行业。允许生产的烧结机压30%风门。企业自备电厂发挥最大效益,减少煤气放散,脱硫脱硝最优化运行。
2、水泥行业。B级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20%;C级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40%;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、污泥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按照最低负荷进行生产。非引领性水泥粉磨站、矿渣粉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3、电力企业按照省、市相关深度减排要求,燃煤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不得高于颗粒物5毫克/立方米、二氧化硫25毫克/立方米、氮氧化物30毫克/立方米。
4、独立热轧行业企业全部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5、独立石灰行业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6、铸造行业B级企业熔炼工序限产30%;C级企业熔炼工序停产;D级企业停产,停止运输。
7、砖瓦窑行业B级企业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,进窑车量减少比例不低于40%,破碎、成型等排放颗粒物工序停产;C级企业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;D级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8、耐火材料行业B级企业焙烧工序停产保窑比例不得小于30%;C级企业焙烧工序停产保窑比例不得小于50%;D级企业停产、停止运输。
9、非以天然气、煤气或电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停产。
本次污染预计三天,企业务必落实到位,属地政府督导企业加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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